内容详情
优化营商环境_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作者:an888    发布于:2026-01-18 11:20   

  优化营商环境_康巴什区人民政府近日,营商环境体验官反馈,康乌南路作为连接康巴什区至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利用项目及商砼园区的重要通道,日常车流量大且重载车辆占比高,长期超负荷承载致使部分路段出现路基沉降、路面裂缝等结构性损坏,通行受阻严重影响周边企业物资运输与经营活动,建议相关部门全面排查病害根源、制定修复方案并公示维修计划。 接诉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专业力量推进道路修复工作。该修复性养护工程历时2个月,耗费1400万元,完成了14.776公里道路的全面修复,目前路段已顺利完工并正式通车。 此次康乌南路修复工程的落地,不仅彻底消除了道路通行安全隐患,为群众出行提供了稳定畅通的交通环境,更有效提升了区域物资运输效率,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商砼园区等重点项目的物资流转打通了关键脉络。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持续关注辖区内重点道路通行状况,建立常态化巡检养护机制,以优质的交通基础设施,为康巴什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61号   《欠税公告办法》,已经2025年11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第3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胡静林 2025年11月26日       欠税公告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税务机关的欠税公告行为,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督促纳税人自觉缴纳欠税,防止新的欠税的发生,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欠税是指纳税人超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或者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纳税期限(以下简称税款缴纳期限)未缴纳的税款(含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下同),包括: (一)办理纳税申报后,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 (二)经批准延期缴纳的税款期限已满,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 (三)税务检查已查定纳税人的应补税额,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 (四)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 (五)纳税人的其他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 已缴纳欠税对应形成的欠缴税款滞纳金一并公告。 税务机关对本条规定的欠税及税款滞纳金数额应当及时核实。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告机关为欠税所属的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 第四条 公告机关应当按月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告纳税人的欠税情况。根据需要,可以在电子税务局、办税场所、新闻媒体等渠道公告纳税人的欠税情况。 视情节轻重,省级以上税务机关可以对部分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曝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在官方网站提供其管辖范围内的欠税公告查询服务。 第五条 欠税公告内容如下: (一)企业或者单位欠税的,公告企业或者单位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经营地点、欠缴税费种、欠税所属期、欠税金额、已缴纳欠税对应形成的欠缴税款滞纳金金额、欠缴日期、公告机关; (二)个体工商户欠税的,公告个体工商户名称、经营者姓名、纳税人识别号、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经营地点、欠缴税费种、欠税所属期、欠税金额、已缴纳欠税对应形成的欠缴税款滞纳金金额、欠缴日期、公告机关; (三)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欠税的,公告其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欠缴税费种、欠税所属期、欠税金额、已缴纳欠税对应形成的欠缴税款滞纳金金额、欠缴日期、公告机关。 第六条 公告机关应当在公告前将拟公告内容推送至纳税人进行确认,纳税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 纳税人认为拟公告内容存在信息录入、计算错误的,可以在3个工作日内向公告机关提出异议处理,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公告机关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欠税公告内容与税务信息系统载明的数据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反馈纳税人;异议成立的,公告机关及时更正欠税公告内容。 纳税人在期限内确认、逾期未确认或者异议处理完成的,公告机关按规定予以公告。 第七条 欠税公告应当经公告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向社会公告。 欠税情况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不公告: (一)破产程序中税务机关依法受偿但尚未入库的税款、税款滞纳金; (二)已宣告破产、解散或者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被撤销的,经法定清算后,被依法注销其法人资格企业的税款、税款滞纳金; (三)破产重整、和解程序中,税务机关在依法受偿后,依据重整计划或者和解协议未获清偿的税款、税款滞纳金。 欠税情况涉及国家秘密等其他不宜公告的情形,经省级税务机关批准,不予公告。 第八条 纳税人已缴清公告所列税款、税款滞纳金,或者因登记信息变更等导致欠税公告内容发生变化的,公告机关于次月发布欠税公告时更新相关内容。 欠税公告发布后,纳税人认为欠税公告内容与其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欠税公告程序违法的,可以书面向公告机关提出异议,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公告机关自收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欠税数据来源、公告流程等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反馈纳税人;异议成立的,公告机关及时更正欠税公告内容。 第九条 公告机关公告纳税人欠税情况不得超出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并应当依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纳税人的有关情况进行保密。 第十条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欠税管理。欠税发生后,除依照本办法公告外,应当依法催缴并严格按日计算加收税款滞纳金,直至实施强制措施、强制执行清缴欠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欠税公告代替强制措施、强制执行等法定措施的实施,干扰清缴欠税。公告机关应当指定部门负责欠税公告工作,并明确其他有关职能部门的相关责任。 税务机关将欠税公告与纳税缴费信用联动管理,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第十一条 公告机关应公告不公告,给国家税款造成损失的,上级税务机关除责令其改正外,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理处分。 第十二条 与欠税公告相关的资料应当列为税收征管资料档案,妥善保存。 第十三条 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的欠税公告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公布、第44号修改)同时废止。

  去年以来,康巴什区结合地区特点,全力推进“文、商、旅、体融合发展”,积极落实习总书记关于“使文化旅游产业成为支柱产业”的指示精神,成功打造“暖城三件套”“夜览康城”等特色品牌。2025年已接待国内外游客超878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4亿元。康巴什区市场监管局围绕这一“新发展”要求,创建了“刚性约束与柔性服务”相结合的监管模式,以精细执法保障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首违不罚”、精准容错。一是严格对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清单》,对文、商、旅、体领域经营者“食品标签瑕疵”“进货台账不完善”等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一律不予处罚;二是通过现场指导、发放《行政合规建议书》等方式,量身定制《整改清单》,明确标准、时限。目前,已办理不予立案124起、免予处罚14起。 “三书同步”、提升效能。一是创建《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行政合规建议书》同步送达执法监管模式,向违法违规经营主体清晰告知整改要求、信用修复流程及后续合规方向,将处罚手续办理时限压缩60%以上;二是在“泰华”旅游休闲街区、乌兰木伦湖区广场、康镇、赛车城、乐康吧、“恒信”步行街等重点旅游区域,开展“靶向”合规指导,覆盖餐饮住宿、文创销售、赛事服务等各类经营主体,有效规范经营秩序。 强化场景监管,护航消费安全。一是根据“五一”“国庆”、冬季旅游季、全国性论坛会议、大型赛事活动等消费高峰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模式,重点排查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明码标价等关键科目;二是应用“暖城食安”平台智能监管手段,通过“线上、线下”同步监管食品经营风险、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过程管控,让消费环境更加放心。全年成功保障大型文、商、旅、体活动30余场。 根据新任务,探索新方法。一是认真研究市场发展的趋势和实际情况,着手编制《新兴业态市场监管专项合规指南》,切实为打造核心区文、商、旅、体融合发展新高地筑牢保障防线;二是持续深化柔性执法改革,扩大帮办、代办服务范围,以更优的监管服务激发市场活力。目前,已修复各类市场经营主体信用记录365家。

  一、奖励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40号公告《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五章“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简称3连A)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二、办事事项 在内蒙古康和人家实业有限公司办理工会经费申报时,税务部门依规开通绿色通道,节约0.5小时办事时间,助其快速办结,节省企业成本。 三、奖励实施主体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税务局 四、被奖励主体 内蒙古康和人家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91MA0MX9650R。 五、激励措施 内蒙古康和人家实业有限公司作为我市重点企业,高度重视自身信用建设,在同行业中树立起良好社会形象与信誉。在2024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中,其行业内信用评价结果为“A”,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优”,结合国家推送的评价结果信息,该企业可依法享受对应激励措施。在2025年11月14日,企业办理工会经费申报事项时,税务机关依法依规为其开通绿色通道,节约了企业0.5个小时的办事时间,使其快速办结事项,达到节省企业成本的良好成效。

  一、办事依据 1.《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企业选树管理办法》 2.《内蒙古自治区守信激励措施清单(2024年版)》 二、办事事项 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 三、执行部门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激励对象 鄂尔多斯市爱之蒙旅行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91MA0PQCHW4G) 五、激励措施 2025年11月7日,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鄂尔多斯市爱之蒙旅行社有限公司在办理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申报事项时,查询企业信用信息。经查询,该企业为2025年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优-”级、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守信激励对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守信激励对象可享受优先推荐申报激励措施,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企业采取优先推荐申报激励措施。

  近日,康巴什区积极回应营商环境体验官核心诉求,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销售中心提质扩容,同步完善品牌车辆停放场地建设,为产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 作为“中国西北地区超大型新能源汽车展示销售中心”,康巴什区已集聚27家知名品牌,累计交易额超66亿元。针对体验官提出的优化销售载体、完善停放设施建议,该区精准发力,销售中心二期项目加速推进,目前已完成招商,6家车企11个品牌入驻装修,预计2025年底投用后品牌总数将达33家,形成更完整的产业矩阵。 在停放场地建设方面,二期项目配套规划专属停车场,新增标准化停车位150余个,划分品牌展示停放区、试乘试驾临时停放区及客户专属停车区,实现分类有序停放。同时,优化场地动线设计,配套建设充电站点,纳入全区130处充电网络布局,保障车辆停放与充电需求无缝衔接。 截至目前,销售中心已实现“销售-交付-维修-政务服务”一站式覆盖,叠加停放设施升级,有效提升了企业运营效率与消费者体验。下一步,康巴什区将持续细化场地管理方案,完善标识引导系统,同步加密周边公共停车资源,让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效应与服务品质同步提升,持续擦亮区域绿色产业名片。

栏目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