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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888    发布于:2024-01-26 17:44   

  主页[盛博注册]主页近日,大理市颐苑路三江花园小区的一名住户在领导留言板投诉,称小区内有居民饲养的家禽从早上5点多打鸣到9点,已持续数月,向小区物管会反映多次无果,希望治安与物管衔接并介人。

  此前也有住户反映自己居住的小区存在饲养家禽的情况。凤仪镇凤仪庄园某户家中大量饲养家禽鸡,造成电梯楼道都有鸡粪鸡毛,异味刺鼻,楼中有许多老人孩子居住,噪音严重影响日常正常休息。

  目前这两个问题暂没有收到有效回复,但由于其他部分小区也存在居民在家中饲养活禽的现象,且这类行为不仅影响了小区环境和周边居民日常休息,还存在传染病传播风险,需要引起我们的关注。

  《民法典》第288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要求不动产权利人在使用房屋时不得损害其他相邻人的合法权益,饲养家禽导致的噪音和环境污染显然已经影响到了小区居民的生活安宁,是一种侵权行为。

  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除外。”第35条规定:“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还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023年5月1日,《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其中规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的使用与维护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虽然没有将饲养家禽直接纳入到禁止事项,但根据第七项、第十一项的规定,对于饲养家禽的禁止态度已十分明确,并要求:“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上述行为的,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物业是小区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希望物业服务企业能够主动作为维护小区环境,对小区内不文明甚至违法违规现象进行劝告、制止;行政主管部门也应当做好巡查和监管工作,发现并解决问题,维护市容市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