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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888    发布于:2024-11-26 22:58   

  星耀娱乐主管-地址“十一五”以来,阳江市按照《阳江市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和《阳江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的要求,统筹和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大力推进污染减排,重点推进以“江、湖、厂、场、中心”五大工程为重点的治污保洁工程,不断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力度,加快城市环境综合设施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全面改善环境质量,为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十一五”期间,阳江市开展了漠阳江(春城—江城)的综合整治工程。通过截污、绿化、亮化和美化等措施进行整治,投入3600多万元完成了漠阳江春城河段3公里“一江两岸”综合整治工程,正在建设漠阳江江城河段“一江两岸”及那龙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这些都将有效改善漠阳江水质。

  印发了《阳江市水库水资源管理办法(试行)》,加强水库水资源管理,有效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库污染,确保供水安全。2009年,阳江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全面达到阳江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目标。

  至2009年底,市第一净水厂扩建工程、阳春市、阳东县城和阳西县城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闸坡生活污水处理厂于2009年11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2009年底,完成市区2.5公里截污管道,市区第一净水厂污水收集范围达25平方公里,完成阳东县城市政排污管网改造,建成5公里长的阳西县城污水处理厂配套排污管网。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0.5万吨/日,总投资16495万元,完成了污水处理厂“一县一厂”的建设任务。市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1.3%。加快市区城南、城北、高新区和江城银岭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现已完成招标等前期工作,争取在2011年动工建设。这些污水处理厂的建成投入使用,将有效改善和保护区域水环境质量。

  “十一五”期间,阳江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2009年阳江市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为100%,其它各主要空气污染物的年均值都优于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到了阳江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大力推广使用低硫燃料和清洁能源,调整能源结构,从源头上控制大气污染,2009年阳江市区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75.2%。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为82.47%;并开展机动车排气抽检工作,对排气超标的车辆实行罚款并限期治理。

  推进县城和中心城镇垃圾填埋场建设。至2009年底,市奕垌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已基本完成,规划建设中的阳西县城垃圾填埋场已完成工程量的65%,阳春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已按规范动工建设。市奕垌垃圾填埋场同时还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地方政府的资金支持,配套建设垃圾渗滤液处理站,规模为200m3/d,将大大提高阳江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与此同时,加快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建设,阳江市有源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中心的建设进展顺利。

  “十一五”以来,阳江市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市政府制定和颁布《阳江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污染减排目标和任务。按照总量减排实施方案,截至2009年底,阳江市通过实施工程减排措施,完成阳春市丰园粉厂等COD减排项目4个,削减化学需氧量125吨;广东华厦阳西电厂建成两台60万千瓦发电机组并投产,均配套建有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设施,二氧化硫去除率达85%以上。2008年末至2009年初依法关闭水泥、造纸、钢铁等33家落后产能企业,削减化学需氧量1596吨,二氧化硫2356吨。据初步测算,2009年阳江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41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2.25万吨,分别控制在省下达的2009年总量控制目标内,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完成率均达到100%。为确保圆满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阳江市在2010年继续扎实开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攻坚,淘汰一批小造纸、小钢铁、小漂染、小电镀等落后生产能力,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截至2009年,全市林业用地面积650.3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4.5%。省级生态公益林为201.86万亩,占国土面积的16.9%。建成沿海防护林带139公里,营造和保存红树林面积933公顷,营造生物防火林带2715公里,面积达2829公顷。活立木林蓄积量达1790.2万立方米,森林资源实现了生长量大于消耗量的良性循环。建成各类自然保护区15个,其中省级3个,市县级12个。省级分别是阳江南鹏列岛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阳春市百涌自然保护区和阳春市鹅凰嶂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349134万亩,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06%。生态创建活动进展良好,阳春、阳西、阳东先后被评为省林业生态县。

  “十一五”以来,阳江市通过大力发展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高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鼓励发展低能耗、低污染的先进生产能力,严格环保准入,淘汰落后产能,推进阳江市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优化产业布局,积极推进“工业进园、产业进区、集中生产、集中治污”产业发展战略,加快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工作,重点抓好电镀等重污染行业定点基地建设。目前,阳江市已建设省级产业转移园4个,分别为广州(阳江)、中山火炬(阳西)、佛山禅城(阳东万象)、东莞长安(阳春)。截止2010年6月,产业转移园建成项目达50个,在建项目达51个,协议项目达52个。产业转移园的建设有力地推进了全市产业布局的优化,同时重点行业定点基地建设也在有序进行,埠场电镀定点基地和江城区蟹山皮革定点基地均通过省环保厅审批。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机构建设,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将核应急与辐射环境管理办公室由原来的事业单位升格为局机关内设科室,同时市政府还按照省环境管理技术能力建设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监察、信息、技术、宣教等环境管理机构的建设,并将所有工作人员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了人员经费来源。

  强化环保审批管理,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和“验收关”,防止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上马。2009年,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417个,环评执行率为100%,因选址不当或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严重而被否定的项目12个,否决率为2.88%。

  加大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力度,积极推动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制定了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实施方案。加强对污染源排污情况的监督,整治污染源排放口,责令违反环保法律法规企业限期整改,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全市15家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污染减排措施和设施,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目前,阳春市宏大钢铁有限公司、阳江市喜之郎有限公司等7家重点污染源已安装在线监控(测)设施,并与市环保局联网。

  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十一五”期间,阳江市开展了以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执法督察工作,城镇污水处理厂等重点污染源集中处理、钢铁和水泥行业专项检查为重点的多项环保专项行动。截至2009年11月底,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共出动7000多人次,检查各类工业园区8个、集中式饮用水源4处、各类污染企业2100多家,涉及造纸、钢铁、电镀、水泥等8个行业,立案查处违法排污企业127家,罚没金额100万元,关停企业59家,限期治理43家,限期整改400多家。通过查处一批违法企业,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较好地解决了一些长期难以解决的污染问题。

  2009年,全市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为2.25、1.41万吨。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0.54万吨,比2005年增加0.04万吨,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不降反升,工业企业治理减排绩效较差。2009年阳江市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占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91.12万吨)的2.5%、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07.05万吨)的1.3%,所占比例较小。

  随着阳江市经济社会、城镇人口的快速发展,必然会导致污染物的产生量加大,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的新增量也将大幅增加,并且污染减排缺乏重大项目,没有有效的减排规模,加上“十二五”阳江市总量控制指标会更严格,不但要实现“增产不增污”,还要达到“增产减污”,减排工作形势严峻。

  “十一五”以来,阳江市组织实施了《阳江市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和《阳江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明确制定了全市的生态功能区,但由于种种原因,存在部分建设项目在严格保护区开发建设的现象。部分企业环境保护意识淡薄,自觉性不高,存在偷排漏排、擅自扩建的现象。“十一五”以来,阳江市建成一批产业转移园和定点基地,但按要求必须进园和定点基地的企业并没有入园(基地),入园(基地)力度不高,导致阳江市污染源分散,布局存在不合理现象。如那格五金电镀城已经运营近20年,部分电镀厂搬迁后该电镀城周边残留有部分工业废弃物,并且部分电镀厂搬迁后其车间也存在工业废弃物及重金属污染的土壤等污染源,急需整治。

  区域生态环境开始受到破坏,生态系统较为脆弱。局部地区水土流失等问题依然严重,“越地保护”引起的水土流失现象开始凸显。森林资源质量不高,结构简单,红树林等湿地面积减少,功能不断退化。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建设滞后。农村环境卫生条件普遍较差,缺乏完善的人畜粪尿收集和处理系统,生活垃圾随意堆放,造成河道淤积和水体污染。阳江市漠江水厂和阳东县北惯水厂取水点已经开始受到污染的影响,对阳江市饮用水源构成威胁。全市有养殖场626个,其中阳春市351个,阳东县226个,阳西县31个,江城区18个,截止2009年12月,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只有35个,仅为6%,养殖污染问题严重。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明显滞后,截止到2009年,全市仅有5座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为10.5万吨/日。污水收集范围也仅仅是市区和县城中心城镇的生活污水,其它周边城镇均没有投入运营的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基本上是直接排入河道,没有达到阳江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中市区生活污水处理率80%、城镇50%的规划目标。全市只有奕垌生活垃圾填埋场一个无害化垃圾填埋场比较规范,处理范围也只是市区(江城区)、阳东县城和海陵岛经济试验区;目前在用的阳西县织篢垃圾处理场和阳春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均未达到无害化填埋要求,只是简易的垃圾堆放填埋场。2009年全市无害化垃圾处理率仅为3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压力比较大,距离阳江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县区85%的目标要求,差距较大。

  多年来,阳江市环境管理能力一直滞后于经济建设,县级环境管理能力尤其薄弱。环境监测、监察等机构的技术能力离国家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有较大差距,缺乏必需的应急监测监控设备,环境监测预警和环境应急监测监控能力差。环境监督力度仍然不足,全市污染减排主要是依靠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监管减排(清洁生产、提高排放标准)成效不大,个别工业企业存在偷排、漏排等现象,环境监管有待加强。

  阳江市环境监测站与国家和广东省规定的二级环境监测站基本仪器设备配置标准要求的72种142台比较,尚缺40种52台,国家规定的应急监测设备仅有1套(多功能水质监测仪)。不论是仪器设备的种类,还是仪器设备的数量,与国家规定的基本仪器设备和应急监测设备配置标准有很大的差距,是广东省地级市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条件最差的监测站之一,致使许多常规监测项目无法开展,已经开展的分析项目也无法保证正常进行,环境监测预警能力很低,远远不能适应日益繁重的环境技术监督和应急监测工作需要。

  “十二五”时期是阳江市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也是从根本上全面改善环境状况的关键时期。一方面,环保工作从上到下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环境保护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十一五”期间环保工作打下的基础以及经济综合实力的进一步提高将为解决环境问题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十二五”时期阳江市将从工业化初期向工业化中期发展,城镇化也将得到快速发展,宏观经济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能源结构难以在短期内发生根本改变,环保工作面临巨大挑战,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阳江市工业中金属制品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等传统产业比重大。全市仍有钢铁50万吨、机立窑水泥140万吨等落后产能尚未淘汰,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有待加大。同时,“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氨氮、氮氧化物纳入污染减排目标,面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持续减排和氨氮、氮氧化物考核减排的双重任务,持续减排压力不断增大。

  长期以来,污染的不断积累使得环境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污染介质已从以大气和水为主逐渐向大气、水和土壤三种介质共存转变;污染物来源从以工业和生活污染为主不断向工业、生活和农村、面源并存转变;污染特征从单一型、点源污染向复合型、区域污染转变;水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市区部分河涌污染严重;在生活垃圾未得到有效处理的同时,生活污泥等固体废物污染接踵而来;特别是其中一些问题在现有的经济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解决,环境污染治理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阳江市拥有相对丰富的土地资源,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规划期内,广东省实施了《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围绕“依托珠三角,联动粤西,辐射大西南,衔接泛北部湾”,将潜在优势变为现实竞争力。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规划期内阳江市将新建一批国家、省重点项目,如沿海铁路、城际轻轨、八甲抽水蓄能电站、风电场以及产业转移工业园等。但是大量新增建设项目也为阳江市耕地保护、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带来了压力。

  目前,一些污染型工业项目布设在江河水域和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域,潜在着巨大的环境污染风险。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尚未有效纳入管控范围,工业行业产生的微量有机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非常规污染物对环境质量、生态平衡和人身健康存在严重威胁。

  随着阳江核电站的建设投产,核废料、核辐射及可能发生的核事故将对阳江市环境保护产生潜在威胁,未来阳江市核与辐射环境管理任务艰巨。伴随着电子电器消费产品报废高峰期的到来,阳江市电子电器废物产生量将迅速增长。未来,土壤食品污染、海洋生态安全和饮用水的二次污染问题等都将对阳江市环境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双转移”是广东提出的“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两大战略的统称,具体是指珠三角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东西两翼、粤北山区转移;而东西两翼、粤北山区的劳动力,一方面向当地二、三产业转移,另一方面其中的一些较高素质劳动力,向发达的珠三角地区转移。

  “双转移”对阳江既是难得的机遇,也是严峻的挑战。机遇把握得好,将引来高素质的企业和员工到阳江办厂创业,促进当地经济建设又快又好发展;相反,若只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环境保护,对产业转移不制定科学合理的引入条件或在产业转移园建设中不严格执行环保准入制度,引入污染严重或污染治理配套设施不完善企业,必将对当地环境造成巨大损害,最终不仅损害到生态环境质量,也必然影响到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由此可见,如何在广东省“双转移”战略实施过程中协调解决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加快融入珠三角的步伐,促进阳江市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阳江市“十二五”环境保护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环境质量为出发点,实施节能减排,树立发展眼光,加强战略思维,科学分析经济格局深刻调整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进一步厘清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抓住战略重点,在发展经济中保护环境。依靠科技进步,推行清洁生产,促进循环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积极参与珠江三角洲产业升级转移和环保合作,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加强分区控制、分类指导,强化环境法治,努力把阳江市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全面、可持续发展,实现“五地一城”的发展目标,即全省“双转移”示范基地、沿海临港工业基地、中国刀剪产业基地、国际休闲旅游度假胜地、环珠三角现代农业基地和宜居创业海滨新城,建设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的新型工业化城市。

  (1)民生优先,科学发展。优先解决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城区水体污染、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处理等突出的环境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环境权益,增进人民福祉。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优化产业布局,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区域竞争力和发展水平。

  (2)节约资源,循环高效。实施“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提高规模清洁生产企业比例,从源头上削减污染;遵循循环经济理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生态产业,以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

  (3)分区控制,分类指导。根据阳江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环境条件的差异和生态功能区划要求,实施发展中保护的战略,实行分类指导,分区控制。根据广东省环境规划纲要的要求,粤西地区坚持发展中保护的战略;明确划定严格控制区、有限开发区和集约利用区,实施生态分级控制管理。

  (4)统筹兼顾,合理衔接。与国家有关新政策和发展指引相符合,与《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粤府〔2006〕35号)、《广东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阳江市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年)》相衔接,与其它专业规划相互协调、补充和完善,体现好本规划承上启下的作用。

  (5)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按照基本实现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把具有全局意义的重点示范工程,划分近期和远期,有步骤地立项实施。根据生态学的尺度效应原理,追求生态经济系统健康的目标,统筹考虑有关部门的发展方向与目标,使规划的目标既要有一定的超前性,同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保证工程项目的可操作性。

  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节能减排,改善环境质量,推动阳江市加快科学发展。针对“十一五”出现的环境问题,实施相对应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并推行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逐步形成循环经济框架。在发展中保护环境,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趋于合理、环境基础设施完善、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提升、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将阳江打造成为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的新型工业化城市,实现“五地一城”的发展目标,即全省“双转移”示范基地、沿海临港工业基地、中国刀剪产业基地、国际休闲旅游度假胜地、环珠三角现代农业基地和宜居创业海滨新城,建设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的新型工业化城市。

  本规划参照《广东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和《阳江市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提出的指标体系,并结合阳江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实际情况,提出切实有效的环境保护控制指标体系。阳江市现状及“十二五”环境保护控制指标见附表1。

  到2015年,全市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改善,自然资源和环境资源得到合理的开发和利用,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良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和谐。

  全市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和省下达指标内。

  “十一五”期间,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城市空气质量达二级的天数占全年比例为100%。“十二五”期间将继续保持水质全面达标,大气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生态环境优良。

  到2015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通过扩建县区和中心镇处理厂可以达到目标要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2%,加快阳春市、阳西县垃圾填埋场建设进度,加大阳东县垃圾处理厂的建设力度,通过加大垃圾的收集处理可以达到目标要求。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65%,通过应用新的环保技术,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加强监管力度,可以达到此目标要求。

  将主体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和土地规划作为关键约束条件统筹考虑,实施分区的环保政策,合理引导产业发展和布局调整。

  严格保护区包括自然保护区、区域代表性原生生态系统、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珍稀物种栖息地或保存地、水源涵养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后备水源地(水库水源地、城市河流取水区等)。主要分布在阳江市东北部天露山、西北部云雾山、西部鹅凰嶂及南部龙高山等山地丘陵区。在严格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一切与生态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特别是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活动,对已存在的工矿企业应坚决予以搬迁。

  限制开发区包括重要生态功能控制区、城市群山地生态缓冲区和生态功能保育区,包括阳江市大部分海拔较高的主要山地区。在限制开发区范围内,在合理引导下可以进行适度开发,但必须对资源的开发利用加以控制,保证这些区域主导生态服务功能持续改善,重要生态功能区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功能提高,城市周边自然山体绿地得到系统保护与恢复,景观得到美化和改善。

  集约利用区主要包括以农业利用为主的农业开发区和城镇开发区,农业开发区主要包括平原或与平原相接的低山丘陵区,以农业资源开发利用为主。其中部分土地将作为未来城镇扩展备用地,应推行清洁农业生产,控制化肥和农药使用量,控制畜禽养殖场的规模,减少农业生产的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城镇开发区主要以现有建成区和未来发展区为主,包括工业区、居民点以及城市其它功能区以及城市发展预留区域,是重点开发或以开发为主的区域,应控制工业污染企业的数量,有限控制和大力消减排污总量,限制城镇周边区域矿山和工程的开发,停止已造成严重水源污染与景观破坏的开发活动。坚持先规划后开发,先评估后建设的原则,尽可能降低矿业和工程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积极开展破坏山体的复绿工作。

  工业园区是发展实体经济的良好载体,必须加快工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加快阳江市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优化产业布局,更好地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到2015年,全市园区初步形成规模,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设施配套齐全,力争全市现有4个省级产业转移园和新开发的8个园区建成总面积达50平方公里,实现年工业总产值1500亿元。

  壮大省级产业园区。根据现有四个省级产业转移园的区位、资源、产业基础等优势,依照阳江市经济社会“十二五”规划等要求,进一步明确四个省级产业转移园的主导产业。广州(阳江)转移园福冈港口片区的主导产业为:食品医药、日用电器、机械制造业;广州(阳江)转移园银岭片区的主导产业为:金属制品、服装加工行业;中山火炬(阳西)转移园的主导产业为:轻纺、五金、电子、食品加工行业;佛山禅城(阳东万象)的主导产业为:金属制品、木材家具行业;东莞长安(阳春)转移园的主导产业为电子电器、机械服装。对以上四个园区,要加大投入,加快发展,成为阳江市工业发展的主战场。同时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严格环保准入。加快推进工业园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污染治理设施与园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防止工业园环境质量下降。

  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园区。根据产业发展以及产业转移趋势,结合阳江实际情况,在全力推进现有园区开发建设的同时,规划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区,引导工业进园。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区包括高新区半导体照明工业区,重点发展LED及其配套产业;高新区港口重化工产业园,重点发展有色金属冶炼、铜板加工、卡尔多炉及云铜冶炼、精细化工、纺织行业;高新区海产品深加工工业区,重点发展海产品深加工行业;阳春南药工业区,重点发展中草药、南药加工行业;阳东核电装备工业区,与正在建设的阳江核电后勤基地相呼应。

  加强重点污染行业的产业生态化建设,鼓励使用符合绿色生态环保要求的 原辅材料和应用节能低耗的生产工艺,禁止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有毒、有害原辅材料和国家限制淘汰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加大重点污染行业中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加大重点污染行业的搬迁或整改力度,将符合搬迁要求的重点污染企业限期搬入相应的定点基地;对于目前尚未有定点基地的行业进行调研,针对存在环保问题的企业限期整改,力求达到清洁生产二级水平的要求。加强重点污染行业定点基地的环境管理,强化定点基地集中供热、供水、供电和污染集中控制与处置,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污染治理水平,着力推进定点基地生态化建设。根据广东省政府的要求,结合阳江市经济发展和总体规划的要求,阳江市重点污染行业定点基地的布局方案如下:

  专业电镀行业(为生产工艺配套电镀除外):阳江市拟在江城区埠场镇、阳东县设立二个电镀基地,其余区域原则上不能设立专业电镀生产基地,目前江城区埠场镇电镀基地已经获得省环保厅的批复,正处于建设阶段,阳东县电镀基地选址初步定为大沟镇滨海工业城。

  纺织印染行业:纺织印染业属于水污染型行业,宜在地表水功能区等级要求较低和水源充沛的区域布点,规划在江城区漠阳江西河沿岸定点设立纺织印染行业定点基地,其余区域原则上不能设立污染严重的纺织印染业,以后根据经济发展的需求等需要设立的,再进行规划论证确定。不带有印染生产线的纺织企业定点不受本方案限制。

  化工行业:化工业属于水、气、固体废物综合污染型行业,规划在江城区漠阳江西河沿岸、阳东县大沟滨海工业城或阳东县恒兆高新产业园定点设立化工行业定点基地,其余区域原则上不能设立污染严重的化工产业,没有废水排放的化工企业定点不受本方案限制。

  建材行业:阳江市建材业以水泥生产为主,根据阳江市水泥生产原料充足和资源分布特点及大气扩散条件、交通地位等情况,规划在阳春市水泥矿山资源较丰富的区域定点设立水泥制造业定点基地,江城区、阳西县、阳东县、海陵岛禁止建设水泥生产企业。阳东县塘坪等地页岩土资源较为丰富,规划在塘坪布置页岩砖定点生产基地;同时考虑阳江市陶瓷土分布情况,规划在阳东县恒兆高新产业园及阳西符合环保规划条件的地段建设陶瓷行业项目。

  冶金行业:冶金业属于水、气、固体废物综合污染型行业,规划布置在阳春市春城至马水镇的漠阳江Ⅲ类水域沿岸设立冶金企业定点基地,其余区域原则上不能设立污染严重的冶金企业。

  造纸行业:造纸行业属于水污染型行业,目前阳江市现有造纸企业大部分分布在阳春市。考虑到阳春市位于漠阳江上游,造纸废水排放对下游水质影响较大,因此阳春市应当限制造纸行业的发展,现有造纸企业应当考虑搬迁到阳春市春城至马水镇的漠阳江Ⅲ类水域沿岸或新的定点基地,并严格控制水污染物的排放总量。规划在江城区漠阳江西河沿岸设立造纸企业定点基地,其余区域原则上不能设立造纸业,以后根据经济发展的需求等需要设立的,再进行规划论证确定。

  发酵、制革行业:发酵业属于水污染型行业,适宜在清洁水供给量较大和地表水功能区等级较低的区域布点,目前阳江发酵业基础较为薄弱,暂不设立发酵行业基地,以后根据经济发展的需求和生产工艺的改进、污染治理水平的提高,再进行规划论证。制革业属于水污染型行业,用水量和排水量大,宜在地表水功能区等级较低和水源供给能力较大的区域布点,阳江市拟在江城区埠场镇、阳东县建设二个制革基地,目前江城区埠场镇的阳江市蟹山制革定点基地已经获得省环保厅的批复,正处于建设阶段,另外一个制革定点基地位于阳东县,对于选址要从多选址出发,从多方面角度考虑选出最优选址。

  以节能减排为硬抓手,积极引导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现代产业发展,加快产业升级步伐。江城区突出发展服务经济,重点发展金融、商贸、物流、信息、会展、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和汽车配件、电子信息等先进制造业,提升发展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总部经济。阳春市重点发展钢铁、水泥、水电等工业,加快发展生态旅游业和现代农业。阳东县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旅游业,提升发展五金刀剪、食品加工业等传统优势产业。阳西县重点发展临港工业、园区工业、滨海旅游业和传统特色产业,抓好旅游专业镇和渔业专业镇建设。高新区重点发展临港工业、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积极打造镍合金、有色金属、太阳能光伏等产业基地。海陵试验区重点发展滨海旅游业、海洋渔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建设国际旅游休闲度假胜地。

  全市要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对重污染企业及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自愿进行清洁生产审核。要在工业、农业和服务业等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积极引导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培育一批循环经济试点企业,逐步形成一定的产业聚集规模,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基地。根据广州(阳江)产业转移园区的资源、产业集群等优势,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建立循环经济机制,培育构筑规模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循环经济园区体系,建设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在发展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的同时,大力建设农业循环经济园区和建设循环型社区。

  大力发展低碳经济,优化能源结构,建设高效、清洁、低碳的能源供应体系,积极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的节能降耗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全面推进规划环评。建立由环保、发展改革、经贸、国土资源、建设、规划、交通、财政、水利、农业、林业、海洋渔业、旅游等部门参加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机制,推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及早介入。完善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机制,促进重点产业合理布局。

  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产业转移到阳江市。进入阳江市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阳江市功能定位,满足阳江市工业发展规划政策导向下的备选产业名录,一要符合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二要符合国家关于《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的要求,三是进入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二级水平。

  建立实施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将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审批项目环评的前置条件,对新增污染排放项目实施严格的总量前置审核,对未按期完成减排目标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或“行业限批”。对“两高一资”行业实行更严格的地方标准,并按照“上大压小”的原则,实行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综合考虑区域环境承载力与行业技术管理水平,制定重污染行业退出标准,推动重污染行业有序退出。

  建立和完善在线监控系统,构建日常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污染源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污染减排。全面推进国控、省控和市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强化火电、化工、造纸、印染、电镀、农副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和联网,加强污染排放的监督管理,加强工业园区的环境监管。继续实施企业环保信用管理,定期开展污染源排放情况的评估,并向社会公告,鼓励有奖举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深入开展环保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排污行为,强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企业的深度治理。对污染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综合运用市场、法律、法规、标准等各项手段,促使其改进生产工艺,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实现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定期发布淘汰、限制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大力推进造纸、纺织印染、制革、电镀、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进一步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对没有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企业,政府依法予以关停,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的地区,暂停其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综合运用价格、环保、土地、市场准入制度、安全生产等多种手段加快推进落后产能淘汰。积极制定落后产能退出的财政奖励、转型后土地使用权及出让、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生产配额和排污权交易等经济激励或补偿政策,鼓励重污染企业主动退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创建绿色文化,构建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倡导绿色消费,营造个人绿色生活文化,提倡健康适度的消费心理,弘扬高尚的消费道德及行为规范;实行绿色链管理,营造绿色企业文化,对产品从原材料购买、生产、消费,直到废料回收再利用的整个供应链进行生态设计,加强企业内部部门和各企业之间的紧密合作;彰显人文关怀,建设绿色的生态文明,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由自然的主人变成自然的普通成员和公民,形成以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质量效益型为基础的可持续发展观。

  严格执行新调整的《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同时结合区域实际以及发展需求,对阳江市部分河段水功能区划优化调整(如阳西县织篢河原自来水厂吸水点至联安村委会新湾村河段,该河段由二类水功能区优化调整为三类水功能区;车田河阳西县长江制革有限公司下游800米的水坝至河洞村委会大众陂河段,由二类水功能区优化调整为三类水功能区)。以水环境质量和容量为基础,引导流域内产业发展、城镇建设和土地利用等经济开发格局的优化调整。加强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的倒逼管理,完善跨界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目标管理和考核制度,构建跨界水体综合防治体系;水质现状低于水质目标要求的河段,要依据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限期达标方案,采取切实措施调整产业布局,严格环保准入,加快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强化污染源监管,确保水质达标。

  为保障阳江市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严格划分阳江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阳江市漠江水厂和阳东县北惯水厂取水点上移,对上移后新取水点应重新划定水源保护区。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政策,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

  对划分为水源保护区的范围,严禁破坏水源涵养林、护岸林以及与水源保护相关的植被,严禁向水域倾倒废弃物,严禁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运载工具,运载油类、粪便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通过水源保护区,严格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通过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保护区等。加强水库型饮用水源环境风险排查和环境整治,加大治理水库周边养殖场的处理力度。

  为确保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安全,力争在2012年底前,完成二级保护区所有直接排污口的取缔工作,同时要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及应急能力建设,加快备用水源和供水应急机制建设,完善应急预案。2015年,全市集中饮用水源水质保持100%达标率。

  开展内河涌整治工程,对市区和县城的内河涌进行整治,消除黑臭现象,明确内河涌的治理责任和执法任务;特别是市区马南河污染现象,应加快其两岸的综合整治。对于整治后的河涌,严格控制污水流入,避免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对河涌水体的污染。

  继续推进漠阳江的综合整治,制定漠阳江等流域水质达标方案,协调联动,齐抓共管。依法取缔和关闭违法违规的小造纸企业等,严格执行区域限批规定;划定禁养区,禁养区内禁止发展畜禽养殖,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场,限期搬迁或关闭;结合截污、疏浚河道、补充水源、景观生态改造等工程,提升水环境可持续承载力,遏制水质恶化趋势,同时充分考虑保存水乡风貌,保证河涌足够过水断面;要按照“自排与提排结合,分排与统排结合,外排与内灌结合”的基本思路,使河涌水网与水利工程实施相互配套,保证围内涝水能及时排走,外江清水能顺利引进。要充分考虑改善河涌的水动力条件,有利于大排大灌,增加水体的环境容量,使得内河涌碧水长流,改善水质,保证用水和排水安全。

  截止2009年底,阳江市仅有5座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为10.5万吨/日,污水收集范围也仅仅是市区和县城中心城镇的生活污水,其它周边城镇均没有投入运营的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基本上是直接排入河道。部分工厂的废水仅作简单处理后排入河道。

  “十二五”期间,优先完善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加快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步伐,污水处理厂和截污管网要同步建设,重点提高中心镇、重点流域、环境敏感区周边镇和产业转移园的污水收集能力。力争到2015年,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截污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厂必须同步进行,城镇新建区排水体制采用雨、污水分流制;已形成合流制管道城镇地区,改造成为截流式合流制;未形成完善的管网的规划分流制城镇地区,近期保留现有合流制管道,并改造成为截留式合流制,远期逐步过渡改造为分流制。

  全面规范污水处理厂监察监管。投产当年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量不得低于其设计能力的60%,投产三年以上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量不得低于其设计能力的75%。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监测工作,完善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联网,实现污水处理厂的实时、动态、全面监督与管理,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严禁超标排放行为,杜绝违法排污。

  贯彻实施广东省碧海行动计划,加强港口污染治理、船舶污染治理、海水养殖污染控制、围填海控制和海洋生态保护与建设。继续加大海岸工业污染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海岸工业污染企业的监督管理,实施污染项目达标排放。加强沿海地区农业非点源污染综合治理,控制阳江市沿海各地的化肥和农药施用量。推进水产养殖向生态养殖转变,减少海水养殖过程中饵料浪费对养殖水域的污染。加快儒洞镇、沙扒镇、东平镇等沿海中心城镇的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完善沿海港口和渔港水环境治理。加大近岸海域污染监管和海洋环境监测力度,及时了解近岸海域和海洋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围海造地管理,严格围海造地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清理不合理的围海造地项目。通过这些措施使海域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海洋生态破坏的现象不再发生,主要污染物入海总量得到进一步削减。到“十二五期”末,继续保持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达标率100%,船舶石油类排放总量、海水养殖污染物排放量、渔船的含油污水均得到削减,生活污水达标排放率达到100%,海上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100%,提高养殖废水处理率。

  推进海洋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推进监测点位的全面化与监测领域的全覆盖,加强船舶、舰艇、石油平台及其相关活动的环境监督管理,加强海上溢油及有毒化学品的泄漏等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加强海洋灾害预警与应急系统建设。

  阳江市的水资源量较丰富,其中约84%来自漠阳江,因此,保护漠阳江的水资源是阳江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的首要工作。位于漠阳江上游的阳春市和下游的江城区,污染企业较多,废水排放量较大,保护漠阳江水资源的主要任务是对阳春市和江城区工业污染的控制和治理。产业点源废水控制要以源头预防为主,同时要加强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和集中控制。

  为有效防止漠阳江水污染事故发生,切实做好跨县界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处置工程,漠阳江上游的阳春市、中下游的江城区和阳东县的环保局应协商建立共同应对环境污染的工作机制,并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共同研讨环境应急处置、污染防治、污染减排工作。漠阳江水污染联防工作可按如下三方面进行:

  ①水情、水质动态监测及预警,这是污染联防的基础。改变定点定时的固定监测模式,根据漠阳江蓄水、水质及水闸开启泄流情况,实施动态和追踪监测。及时向下游地区通报信息,发布水质预警预报,使下游地区提前做好防污准备,最大限度减轻水污染危害。

  ②污染源限排,这是污染联防取得成效的保障。通过限制排污,减轻漠阳江及支流水污染程度。漠阳江枯水期河道径流量小,水体稀释自净能力弱,即使所有企业实现达标排放,水污染程度依然比较严重。因此,必须采取进一步限制措施,落实限排方案,减少入河废水排放量。

  ③水闸减污调度,发挥水利工程调控作用。在保证防汛抗旱的前提下,减轻污染水体下泄对漠阳江干流水质造成的影响。水闸减污调度作用具体实施途径有三个方面:一是枯水期或干旱期,在不影响抗旱用水的前提下,实施小流量下泄,严格控制支流蓄水量,防止污染水超量蓄积,减轻对漠阳江干流的污染压力;二是当支流区域发生大的降雨形成洪水时,在确保防汛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河道闸坝所形成的河道库容,合理科学调控该支流污染水体下泄过程,尽可能延长污染水下泄时间,最大限度减缓污染水体对漠阳江干流的影响,避免重大水污染事故的发生;三是汛末尽量抬高水闸蓄水位,多蓄水,以提高水资源利用量和水环境承载能力。

  科学施用农药、化肥,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量,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和生物农药,采用新的生物防治技术,努力发展优质高效的生态农业。

  加强城市面源污染控制。采用沉淀池、植被控制,渗滤系统、湿地系统等工程措施,建立新型的城市地面保洁收集系统,保证垃圾“即时清扫”、“分类投弃”、“密闭收集”、“隐蔽雅观”和“及时转运”。

  加强区内禽畜养殖业的环境管理,进一步削减禽畜养殖业污染负荷。开展非集约化禽畜养殖业污染源的清理整顿,做到“即查即清”;严格控制禽畜养殖规模;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居民集中区不得设置规模化养殖场,对其它地区的规模化养殖场须实现规模化禽畜养殖企业达标排放;鼓励、推进大中型规模化禽畜养殖粪便的综合回收。

  应理顺管理体制,强化功能分区管理,严格执行《阳江市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关于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划分。一类控制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建设其它设施,向空气中排放污染物的,不得超过功能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规定。二类控制区内的单位和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加强管理和运用新的科学技术,进一步削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同时优先使用清洁能源。

  “十二五”期间,力争使工业入园,居住进区,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危害,并在大气环境容量允许的情况下,发挥区域最大的生产潜力,从而达到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目的。烟尘和废气严重污染的工业区,尽量布置在远离对大气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居民区,并应设置在城镇主导风向的下风处。对于用地规模较大、对空气有轻度污染的工业,可布置在城镇边缘或近郊区。

  阳江市的重点区域一是阳江市区及其各县城中心地区,这些地区人口密集,环境敏感;二是产业转移工业园、定点行业基地等工业集中地区,这些地区工业集聚发展,环境风险高。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治,重点防治电力行业以及水泥、电镀、制革、陶瓷、化工等非电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点控制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

  以解决大气复合污染问题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目标、统一标准、统一措施、统一评估的要求,多手段推进污染物的联合减排和协同减排,推进大气污染全防全控。开展二氧化硫排污权的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达到污染物总量的持续削减,进一步提高阳江市大气环境质量。

  加大冶金、建材等非电力行业工业锅炉的整治力度。积极推进锅炉改燃清洁能源、集中供热或热电联产等方式替代。淘汰所有4蒸吨/小时(含4蒸吨/小时)以下和使用8年以上的10吨/小时以下燃煤、燃重油和燃木材工业锅炉(含生活锅炉与导热锅炉),锅炉总出力在20t/h(含20t/h)以上燃煤、燃油锅炉应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环保部门应对在线监测安装条件和运行管理等进行综合评估。开展工业窑炉氮氧化物排放治理。冶金行业单台烧结面积180m2以上的烧结机开展烟气脱硝,规模大于2000吨熟料/日的新型干法水泥窑推行低氮燃烧技术和烟气脱硝工程建设。

  继续加强电力行业脱硫工程建设,新建机组综合脱硫率应达到95%以上,已投运脱硫设施应取消烟气旁道或实施技术更新改造,确保综合脱硫效率达90%以上。加强火电厂烟气在线监控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在电力行业全面推行低氮燃烧技术。新、扩、改建机组必须配套烟气脱硝设施。重点抓好广东华厦阳西电厂的污染治理工程,确保其达到污染治理要求。广东华厦阳西发电厂,目前已安装两台60万千瓦机组,“十二五”期间,准备建设2个66万千瓦和1个100万千瓦的机组,要重点做好新建机组的的脱硫脱硝措施,并安装在线监控管理,同时加强对现运行的两台60万千瓦机组的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由于汽车数量的迅速增加,汽车尾气污染问题已经在广东省的许多地区出现。阳江市区人口密度大,未来的汽车流量会较大,对于汽车尾气的排放不能忽视。应该注意疏导汽车的行使路径,减缓汽车尾气对城市中心区的污染,主要是改造道路系统,疏导车流,无需进入中心区的汽车应该疏导从中心区以外通过。

  提高新车准入门槛,全面实施机动车国Ⅳ排放标准和摩托车国Ⅲ排放标准,对不符合相应标准的汽车和摩托车,不予办理登记和转入手续。提高车用燃油质量,逐步供应粤Ⅳ车用成品油。加速黄标车淘汰,限制摩托车总量。全面开展油气回收治理,2012年底前完成所有加油站、油罐车和储油库的油气综合治理任务。全面推行环保标志管理制度,规范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和管理工作。

  由于对机动车的监督管理,涉及到公安、环保、交通等多个职能部门,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体系应形成以政府为核心,环境保护部门为主体,各有关职能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有机整体,全面开展机动车工况排气检测线建设,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道路抽检和停放地抽检,重点加强机动车尾气监督。建立机动车排气监督管理信息网络体系。逐步加大清洁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力度,加速建设城际快速轨道交通系统,打造方便、快捷、环保的区域交通运输体系。

  对现有饮食业单位,阳江市环保局应加强对其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管理。对阳江市范围内现有饮食业的数量、规模、分布以及油烟处理情况进行全面调查,重点是市区、县城地区和中心镇区饮食业的油烟污染治理。对于群众反应强烈、居民集中地区的严重污染饮食企业,要限期治理,逾期不达标的,将按规定予以处罚。对新、改、扩饮食业单位,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安装油烟净化器,确保达标排放。同时政府部门应制定有关管理政策,取缔占街占道的露天烧烤、煎炸、蒸煮食品摊点,环保部门联合工商、卫生等部门加大对饮食业油烟污染综合治理的力度。到2015年,全市范围80%以上餐馆装上油烟净化器。

  阳江市已经对相关区域噪声功能区进行划分,没划分的区域在2011年底前,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要求划定。“十二五”期间,对于不同的噪声功能区要严格按照不同噪声标准来控制,搞好各类用地特别是工业和居住用地的区分,以利于不同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城市噪声的控制和监督管理。积极开展噪声达标区建设,不断扩大噪声达标功能区,提高功能区夜间噪声达标率;完善噪声敏感区保护制度,明确敏感区范围和管理措施,加大敏感区声环境质量改善力度。

  限制娱乐场所、大排档等的营业时间及音响器材的音量,严禁高音喇叭。城区范围内,严格执行禁鸣喇叭和特殊路段限速的制度;不准私人客车来回频繁兜客,不准随意停车,以免阻塞交通,尤其在汽车站附近的路段;限制拖拉机进城和摩托车增长数量。严格限制建筑机械的施工作业时间,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采用低噪声作业方式。推动企业采取有效降噪减噪措施,达到厂界噪声标准,有计划地转产或搬迁超标企业。到2015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6dB(A)。

  穿越城市居民区、文教区的交通干线两侧应视其具体情况设置隔声屏障、隔声窗或采取其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以减轻车辆运行噪声对噪声敏感区域的污染。对道路进行经常性维护,提高路面平整度,可降低轮胎路面噪声和车体振动噪声。

  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l2348—2008),加强工业噪声源的污染防治,确保工业噪声源稳定达标,对未达标企业限期治理。对靠近居民区的企业,严格限制其生产时间,禁止深夜作业。各工业企业应因地制宜在厂区建设绿化带,达到绿化降噪,美化环境的双重功效。

  强制性的噪声控制和管理法规及其严格执行是保证城镇良好声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结合旧城改造,对旧城区内一些噪声大、扰民严重的工厂采取关、停、并、转、迁等措施。对于超标声源实行限期治理。

  环境管理部门应保证市民对噪声污染的投诉渠道,及时、认真地处理噪声扰民的热点问题。

  组织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及周边污染源等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估,逐步推进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监管和污染物防治,开展影响农村饮用水源水质的安全隐患排查,开展集中整治,严防水源污染事故发生,优化整合城乡饮用水源地,扩大城镇市政统一供水范围,减少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点)数量,实行集中保护。对于部分边缘农村,可采用大口井生化净化技术或在水库、山塘和河流分散兴建自来水厂,为减少二次性工程投资,采用多个村庄联合供水和自来水龙头逐步进户等方法,逐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积极探索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新途径、新方式,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示范,明确政府农村环境保护责任,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协调、评估与考核机制,着力解决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构建“以奖促治”的政策保障体系和长效机制,建设农村生态文明。

  农村环境问题的多源性决定了仅靠乡镇政府和农民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加大政策引导和项目带动,重点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区域农村及环境问题较为突出的村庄综合整治投入,当前首先要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解决生活污水、垃圾处理问题,从根本上消除农村“脏、乱、差”现象;解决农村地表水体污染问题,保证农产品生产安全。到2015年,全市农村建设一个以上的标准生活垃圾收集池,力争使全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率达70%以上。

  进一步深化和规范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提高创建质量。完善生态示范创建激励机制,对生态村镇实行“以奖代补”。力争到2015年,各县(市、区)至少建设2-3个示范镇(场、园);各镇至少建设一个生态示范村。

  通过生态示范镇的创建,可促进集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开展生态示范村、生态示范区创建,既可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生态型经济、增强农村经济发展后劲,也能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和环境法制意识;通过创建“生态示范户”,可以培养一批示范典型,引导更多的农民投身到发展生态经济、参与环境保护工作中来;通过创建“绿色学校”,教育中小学生热爱自然、保护环境,可以通过“小手拉大手”方式,影响其家庭其它成员,同时也可为农村培养一批“有知识、懂法律、爱自然”的新型环保志愿者和新型农民。

  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区域布局,强化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加快推进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分与管理,由市农林局、市环保局牵头划定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和可养区。在城镇密集区、漠阳江和那龙河等主要江河干流两岸1公里范围内、大中型水库汇水区和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市级以上工业园和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划定为禁养区。禁养区范围内禁止发展畜禽养殖,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场,限期搬迁或关闭。在城镇密集区、水源涵养区、自然保护区、工业园区和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的禁养区范围外延1千米范围内以及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为禁建区。禁建区内限定畜禽养殖数量,禁止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禁建区内现有畜禽养殖场限期治理,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并达到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无法完成限期治理的,应搬迁或关闭。全市范围内除禁养区和禁建区外的区域为可养区,在可养区从事畜禽养殖的,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按照“三同时”的要求,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的要求。2011年底前将全市各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基本纳入日常环境监管范围,2012年前全面完成全市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区)清理整顿工作。

  积极推进畜禽养殖污染减排。推广干清粪或铺垫式清粪工艺、有机肥生产、沼气化处理、农牧林种养结合等多种形式的清洁生产技术和生态养殖模式,大力发展以沼气工程为纽带的种养模式,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排放,将污染治理与能源开发、资源回收利用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鼓励畜禽养殖场(区)根据周边环境消纳能力确定养殖种类和规模,实现零排放。支持畜禽养殖废弃物集中化、专业化处理处置,畜禽养殖经营者可将废弃物委托给具备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2015年,力争规模化养殖场(区)废弃物资源利用率达到90%以上。

  构建以种养结合、地力培养为依托的农业生态系统,增加有机肥施用量,推广节肥节药技术,调整优化用肥结构和提高病虫害综合防治能力,减少化肥、农药用量,降低种植业化肥农药面源污染。到2015年,农田化肥施用强度比2010年降低15%以上。

  组织开展全市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建立土壤污染信息系统和土壤污染防治与监测制度。积极开展受污染土壤的治理修复。对受污染土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特别是电镀基地污染土壤的风险评估。合理调整种植种类,严格控制主要粮食生产和蔬菜基地的污灌,开展受重金属污染土壤生态修复试点工作,综合治理和修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超标的耕地。针对阳江市目前土地污染现状,优先选取那格五金电镀城电镀企业搬迁改造及江城区埠场镇电镀定点基地污染治理与治污设施升级改造,进行治理修复。

  实施土壤环境动态监控,逐步提高土壤污染监测水平及监测覆盖率,构建土壤环境监测网络,重点加强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内的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开展农田和蔬菜基地土壤污染监测,建立长期定位监测点,开展重点区域和重点地区“菜篮子”基地土壤环境安全性划分与重点污染源监控,严格控制污水灌溉。加强工矿企业场地等污染环境监管,建立企业搬迁遗留场地和城市改造场地污染评估制度,将建设场地环境风险评价内容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禁止未经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的污染场地进行土地流转和二次开发。

  按照创建阳江市华南地区独具特色和风情的滨海旅游度假区的要求,首先构建阳江市西部和东部以山地丘陵为主体的山地丘陵区绿色生态屏障,主要包括阳春市的东北与西北部、阳西县的西部与南部地区和阳东县东南部沿海山地丘陵地区。要保证该区域内的生物多样性和重要水源涵养功能,保持区域内生态环境可持续利用。要加大生态公益林建设力度,建设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推进林分改造工程,推广优良乡土树种,切实改造低产林、低效林,构建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的良性森林生态系统和景观。

  保护漠阳江水系及市域内其它河、涌、湖、塘、库等水系生态廊道的生态保护,完善沿岸防护林体系,90%以上江河干流和主要支流要建立乔灌草结合的防护林带体系。严格控制城市建设对水域的占用,严格控制主要江河干流的截流设施建设以及沿岸的污水排放和垃圾堆放。

  全面控制水土流失,推进退耕还林还草、退果还林。加大“越地保护”造成的水土流失治理力度,重点推进坡度大于25度的地区退耕还林还草,植树造林,促进退化生态系统的生态恢复,同时要加强矿山废弃地的生态恢复,加强矿山开采的生态监管。强化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大力推进退果还林,提高水源涵养功能。

  加强宜居城镇、宜居村庄的建设,积极创造以人为本的健康优美的人居环境,创造安定团结的社会风气,推行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和谐的社区人际关系,实现全市城乡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在全市开展“宜居城镇”、“宜居村庄”试点工作,通过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广,不断推进宜居城乡建设的深入发展。自2010年起,每年选定4个宜居城镇、10个宜居村庄创建示范点,并对获得宜居城镇的镇、宜居村庄示范点的镇、村每年给予经济补助奖励。各县(市、区)按照各自实际情况,创建县(市、区)级示范点,到2012年,全市30%以上城镇建成宜居城镇,20%以上行政村建成宜居村庄。到2015年,全市宜居城镇、宜居村庄所占比例进一步提高。

  优化自然保护区结构,加强已建的省级阳江南鹏列岛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阳春市圭岗镇百涌自然保护区、阳春市鹅凰嶂自然保护区和县级阳西县程村豪光红树林湿地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建设。加快保存良好的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维护地区生物多样性,重点加强对阳春市鹅凰嶂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对区内猪血木、虎颜花等加强保护。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体系,提高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水平。强化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增加自然保护区的管护、科研、监测、信息能力建设经费,增强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加强自然保护区人员的配置,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引导自然保护区内及周边地区群众积极参与自然保护区管护,开展社区共管。到2015年,新建或升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

  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对生态环境和农产品安全产生不可恢复的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禁止开展土法采、选冶金矿和土法冶炼汞、砷、铅、锌、焦、硫、钒等矿产资源开发活动。提高资源开发环境准入条件,严格落实新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新开发矿山必须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建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督促矿山履行环境恢复治理义务。严格落实阳江市生态功能区划,在自然保护区、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依法限制资源开发活动,禁止在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区域开展不符合其功能定位的矿山勘察开发活动。大力开展生态环境监察,落实企业生态保护与恢复的责任机制,督促企业在资源开发过程中加强预防,规范开发建设与日常运营活动,保护生态环境。

  合理规划近岸海域发展布局,完善近海地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陆源污染物控制,促进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生物多样性的恢复。重点加强阳西程村豪光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护,在儒洞石森、海陵大堤东侧、大沟三丫等新建红树林保护区。通过沿海滩涂红树林、沿海基干林带及沿海地区纵深防护林建设,逐步完善1.16万亩沿海防护林建设,全面提高沿海防护林建设整体水平和近海及海岸湿地生态系统的功能,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在海陵湾沿岸建设渔业资源保护区等沿海水深20m以内浅海区实施禁渔,禁渔期内,禁止围网船、底拖网船、拖虾船以及幼鱼、幼虾为主的其它作业渔船作业,遏制近海及海岸生态环境恶化和海洋生物资源衰退。

  加快推进阳江市有源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中心首期建设项目-废物综合处理建设,并考虑在阳春市马水镇设建设阳春市危险废物安全处置中心,优化危险废物回收处置能力。提高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水平,2015年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率达到100%。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管,严格落实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健全管理台帐上报制度和产生单位内部管理制度,2012年全面实施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的监管,规范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市场,严禁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同时实施电子电器废物统一集中收集,建立电子电器废物的多元化回收网络系统。

  健全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环境登记制度,到2015年建立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信息系统,规范实验室危险废物等非工业源危险废物的管理。加快建设规范的医疗垃圾处理场,阳江市环境保护局应该配合阳江市人民政府尽快落实医疗垃圾处理场的选址,选址应该从多点出发,从不同方面考虑最优选址,争取到2012年建成规范的医疗垃圾处理场。

  加强现有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进入填埋处置的污泥含水率必须达到60%以下。加快阳江市有源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中心严控废物建设项目的建设,提倡利用热电厂、水泥厂等协同处置污泥,综合考虑余热干化、堆肥和填埋等方式,确保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到2012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0%以上,到2015年达到100%。加强对污泥转运过程和处理处置设施、经营单位的监管,实施污泥申报登记和转运联单制度,严格执行严控废物处理许可管理,防范二次污染风险。将污泥处置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保障资金投入,确保污泥安全处理处置。

  大力推进工矿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减少废物产生量。以水泥建材、冶金和环保产业为核心构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系统,拓展资源化利用途径,充分利用水泥、建材企业消纳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等工业固废,加大尾矿的综合利用,2015年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9.2%。加快阳江市有源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设项目的建设,加强对现有工业固废贮存、处置设施的环境监管,加快阳西南山海矿尾矿处理工程。2012年完成矿场尾矿坝、冶炼废渣场等设施的监督性检查,2015年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设施的修复改造。

  加快建设阳春市、阳东县和阳西县的生活垃圾处理场和渗滤液处理配套设施的建设。阳春市和阳西县只有简易的垃圾填埋场,新的卫生填埋场尚未建成,阳东县目前还没有垃圾处理设施,因此必须加快这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力度。到2012年底,建成阳春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总规模为350吨/日)、阳东县垃圾卫生填埋场(总规模为250吨/日)、阳西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总规模为180吨/日),同时,督促有条件的中心镇上马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加大生活垃圾的收集率,根据市区和县城区域的人口密度适当增建垃圾中转站,其它各城镇建设一批生活垃圾运输中转站,各村庄建设生活垃圾收集点,积极推广村保洁收集、镇运输中转、县处理处置的城乡垃圾处理模式,进一步完善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对于生活垃圾,首先要在源头上进行削减,大力宣传、鼓励和促进节约型消费方式,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其次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处置,如分为可回收利用和填埋垃圾;然后加强建立统一的管理体制,加强法规制定和强化依法管理,制定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开发利用和处置等管理法规和规章。推行净菜进城,减少城市生活垃圾处置量。到2012年,逐步实现村庄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达到资源低消耗、经济高产出、垃圾低排放的目的,力争使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达到80%;2015年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进一步提高,达到82%以上。

  同时,加强对市区奕垌生活垃圾填埋场以及未来运营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排放的环境监管,对其渗滤液排放进行监督性监测,确保其渗滤液在填埋场内处理达标排放。对全市生活垃圾能达到无害化处理的前提下,积极寻找新的生活垃圾处理场选址,为未来垃圾填埋场封场提前做好准备。

  加强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的放射环境影响管理。阳江市伴生放射性矿(伴生矿)资源丰富,主要有锆英石、独居石和铅锌矿等,主要分布在阳春市、阳西县及阳东县等地。伴生矿开发利用的主要放射性污染物是废渣,如不妥善处置将对厂区及周边环境带来较本底值高得多的放射影响。加大阳西县南山海矿尾矿治理力度,排查安全隐患,力争2015年完成该尾矿的治理工程。

  加强放射源管理,实施对放射源的销售、使用、贮存、废弃处置的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放射源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实施放射源申报登记管理,建立全市放射源管理的动态数据库,对放射源实行身份证管理,每一个放射源都有一个唯一的编号,从放射源的生产到最终处置终身不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放射源专项执法行动,落实辐射安全责任制,督促涉源单位建立规范的安全防护机制,加强放射工作人员技术培训,严格持证上岗制度,提高安全防护意识,消除放射源安全隐患。加强放射性废源废物的管理,确保放射性废源废物收贮率达到100%。

  高压输变电工程电磁辐射包括高压架空送电线路和高压变电所产生的电磁辐射,是一种工频辐射,必须加强输变电工程的电磁辐射环境管理。严格执行输变电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市县环保部门进行初审,由省环保厅负责审批,并责成输变电工程建设单位加强电磁辐射环保措施。

  加强广播电视、移动通讯发射设备及医用辐射仪器等电磁辐射源的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的申报登记制度,由省环保厅负责受理,对污染严重、工艺设备落后、资源浪费和生态破坏严重的电磁辐射建设项目与设备,禁止建设或者购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市县环保部门进行初审和参与竣工验收,由省环保厅负责审批和竣工验收,责成电磁辐射装置建设单位加强电磁辐射环保措施。严格实施辐射安全许可证制度,落实辐射安全责任制,依法关闭或搬迁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污染严重又难以补救的电磁辐射源。

  2003年10月1日颁布的《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了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对与辐射源的安全管理的职责。阳江市环境保护局必须设立核安全与辐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其它县市(阳春市、阳东县、阳西县、海陵区)可以不设专门机构,但必须设2-3个专职管理人员,担负起核安全管理与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形成监督管理与应急指挥网络。

  阳江市环境保护局内设置的核安全与辐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主要负责阳江市核应急指挥中心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市核应急预案及核电厂外应急计划;建立阳江市核事故应急工作数据库和网络;协助审查民用、核事故预防方案并监督检查落实;监督核电站周边辐射环境本底调查;协助省环保厅发放辐射安全许可证,负责放射性同位素的转让、转移的审核和备案;负责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或初审、竣工验收及其日常监管;负责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中辐射环境和含放射性核素的废渣处理处置专章的审查、验收及其日常监督;组织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和重点辐射源的监督性监测;参与反辐射和核电事故应急工作。

  按国家标准化要求,加强环境辐射监测能力建设,充实核与辐射监测队伍和设备;建立辐射环境监测网络,推广辐射环境在线监控技术,严密监控辐射环境质量。在阳江核电项目、漠阳江、那龙河及重点水库、湖泊水系等开展放射性水平监测,逐步建立重点区域辐射环境监测网络,提高阳江市辐射环境监测实时预报、实时监管的水平。完善以核电站事故应急为主,涵盖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反核与辐射的核应急管理机制,确保阳江在建核电项目安全。

  把环境风险管理作为环境管理重要内容,建立长效机制,严格防范环境风险。全面调查与综合评估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摸清环境风险的高发区域和敏感行业。建立环境风险源分类档案和信息数据库,实行分类管理、动态更新。定期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江河湖(库)、工业集中区等环境敏感区域污染源、风险源的排查,特别是工业园的监管力度要加强,落实风险源监管责任。制定环境风险评估规范,完善环境风险防范相关技术政策、标准、工程建设规范,把环境风险纳入环境管理体系,将环境风险防范作为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的主要内容。探索建立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制度。天富注册=登录首页

  完善政策措施,建立高风险、重污染企业退出制度。利用物联网和电子标识系统等手段,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高环境风险物资的存储、运输、使用,实施全过程监控,完善危险化学品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风险防控。建立企业特征污染物监测报告制度、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和应急处理制度,切实加强企业防范突发环境事件能力。对重点风险源、重要和敏感区域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对高风险企业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或搬迁,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坚决关停。

  以“优布局、调结构、抓整治、强监管、保安全”为主线,按照分区指导、分级控制的原则,强化重金属污染源整治,推进重金属污染减排。

  加强对全市重金属污染范围的调查,对污染严重地区如阳春市硫铁矿、阳春市石碌铜矿矿区周围优先加强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加大对重金属污染排放企业的整治力度,规范涉重金属污染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提升企业环境自律水平,严肃查处企业违法建设、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强化达标排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重金属污染排放整治,依法关闭并拆除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所有重金属污染排放企业。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降低产污强度,实现废水中重金属的回收再利用和含重金属废水的零排放。到2012年,对全市集中整治范围内所有重金属污染排放企业执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电镀行业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的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近几年,阳江市虽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但事故隐患依然存在。如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在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后的环境风险;船舶溢漏、管线泄漏的风险;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的储存、运输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风险;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非农开发造成的污染事故,生态安全事故等。

  环境污染事故具有很大的突发性和不确定性,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极大危害,必须具备相应的环境事故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全市成立以市长为总指挥,主管环保工作副市长为副指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环保局、市公安分局、市卫生局、市环卫局、市经贸局等成员单位组成的应急处理指挥组织体系,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处理阳江市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全面推进各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做到市级测得准、县级测得出,力争市、县(区)环境监测站监测能力满足环境管理需要。至2015年底,市级监测站实现达标,阳春市、阳东县、阳西县监测站全面达标。

  不断加强市县两级监测站水质监测仪器配置,确保市、县具备完备的水质常规监测能力。逐步开展跨县河流断面水质监测,加快主要江河跨界断面及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并逐步完善重要河流、敏感区域、入海河口、重要湖泊、水库的水质自动监测站,提升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网络。优化升级大气监控网络,将阳江市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与省中心站联网,真正形成区域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网络,同时不断完善酸雨监测网络,扩大到市、县(区),并完善降水化学成分测定,形成较完善的酸雨监测网络。

  完善应急监测网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饮用水源地监测,具备开展水质全分析能力。建立交通主干道路边空气质量自动监控系统。加强有毒有害废气和温室气体、重金属以及藻类等环境监测能力。加强土壤环境监测,科学布置监测站点,逐步配套完善仪器设备,构建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常规监测制度,提升土壤环境质量动态监控能力。开展生态环境遥感监测和生物监测,完善重点污染源在线、建设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

  加快推进各级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进程,着重加强基层尤其是镇(街)执法机构及能力建设。至“十二五”末,阳江市级监察机构实现全面达标,争取阳春市、阳东县和阳西县环境监察机构达标。构建市、县(区)、镇(街)环境监察网络;完善环境执法监察管理模式,实行市以下环境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完善机构职能,规范机构设置,增强执法力量以及增加执法办公经费,加强环保队伍和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察队伍的执法能力,逐步健全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建立跨区域的联合执法机制,联合查处跨区域的环境问题和污染纠纷,重点打击行政区边界的环境违法行为以及非法转移危险废物行为。

  建成市级和县级环境信息管理网络,与省环境信息网联网,接入空气质量、河流水质、饮用水源水质等监测自动站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接入重点污染源实时监控网络等。完成环境管理局域网和互联网站点的建设,基本实现环境信息计算机处理、环境信息高速传输和办公自动化,初步实现“数字环保”的目标。

  发展电子政务,加强信息公开和网上办公建设;建设市、县两级环境保护信息网,加强信息的对外发布,实现环境质量、政务信息和重点污染源等信息公开化,畅通公众参与渠道,推动网上办公,提供各类电子环保政务服务。

  通过加强环境宣传教育的能力建设,健全环境宣传教育的机构和队伍,建立比较完善的环境宣传教育网络,形成一支和环境与发展相适应的宣教专业队伍,提高环保宣教的基本能力,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大力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和低碳经济教育,普及生态科学知识和生态理念。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在自然保护区、红树林地区、污水处理厂等地区建设一批生态文化教育基地,广泛开展环境与资源国情省情市情教育和生态环境警示教育。开展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使群众整体环境意识得到提高,能主动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与环境污染行为作斗。